许多夫妇为了逃避计划生育、逃避债务、享受国家住房分配或购买优惠政策、为子女办理农村户口而假离婚。假离婚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假离婚及其特征
事实上,假离婚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串通离婚,另一种是欺诈离婚。
共谋离婚是指婚姻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共谋暂时离婚,并在目的达到后再婚的离婚行为。共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双方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条件。
(二)双方都以离婚为手段逃避计划生育、债务,享受国家的住房分配或购买优惠政策,并为子女办理农村户口。
(3)共谋离婚是暂时的,双方通常按照约定再婚。
欺诈性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承诺先离婚后再婚,以欺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临时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真实目的的行为。欺诈离婚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一方同意另一方的离婚是基于另一方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
(2)欺诈者的目的是欺骗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假离婚的风险
人的情感具有不确定性,假离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财产风险。
婚前共有财产可能成为一方的财产。我国《》明确规定了婚前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婚前配偶一方的财产是配偶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妇原来的两个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它们属于女人。
(2)“让事情成真”的风险。
一些“假离婚者”在达到不正当目的后已经同意再婚。然而,离婚后,有些人“假装真实”。一方善变,抛弃另一方,拒绝再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稳定隐患。根据《》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现行立法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隐私,在行政程序中取消了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行使撤销虚假离婚登记的权利。也就是说,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存在问题,婚姻关系得不到救济,不良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当然,如果婚姻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的虚假调解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他们可以申请再审并要求撤销。但是,如果离婚调解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意见,离婚就不能再被撤销,只能在财产上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