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复婚手续怎么办
1、提出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双方应当自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时每人2英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有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者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不在所在单位或者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应当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印章。
)4)离婚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其中一审判决书还应当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申请复合登记的当事人所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有疑问予以核实。 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缘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复缘登记; 当事人因公司、部门或者他人干涉无法取得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在申请书中载明,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合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合登记。
3、注册证书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并在婚姻登记申请书中载明复婚宗旨,收回离婚证明。 当事人在取得结婚证后恢复夫妻关系。 当事人未解除夫妻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填写复婚登记申请书。
二、复婚为什么要办理登记手续
复婚是指离婚的男女再次和好,再次入籍结婚,恢复夫妻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双方往往不办理复婚手续就同居。 那么,此时的婚姻关系具有什么效力呢?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因此,对于离婚后不办理恢复婚姻的登记手续就同居的做法,可以说法律不承认婚姻的效力。 这种同居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是,在法律上不承认他们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是由于未办理复婚手续,彼此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助的义务。
如果男女离婚后想复婚,也必须按规定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双方之间才能恢复婚姻关系,当然彼此的合法权益也就没有保障,发生纠纷后也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由此可见,离婚后想要复婚的人,不仅要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还要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