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意离婚的财产答辩书上写有财产分割
不同意离婚财产答辩状是指财产分割答辩书通常出现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方对原告起诉书内容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法律文书,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并不是必须出具答辩书。 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允许被答辩人和答辩人离婚。
二、如果离婚双方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理论上,离婚双方一方不同意,不影响婚姻的解除。
但既然是诉讼离婚,法院判断是否离婚的前提是感情破裂。
通常,法庭先进行调解,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比如你妈妈,声称有结婚的基础,感情还没有破裂; 令尊还规定,令尊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行为,法庭一般不会因相信令尊的诉求而作出不允许离婚的判决。 你父亲有异议上诉,也不会支持。 你父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必须在离婚不许可判决生效后6个月。 届时,如果你母亲不能提供证据或证明来支持她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张,法院将依法作出允许离婚的判决。
三.允许离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婚姻关系时,一般会选择离婚结束双方的婚姻。 离婚涉及的问题很多,其中离婚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有异议的,通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