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继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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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遗产继承,还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么?协议继承这项新政开始

协议继承不是新政,是自《继承法》公布时就有的政策。只是后来有些单位逐渐开始在办理继承或赠与房产时强制办理公证。

司法部于2016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说明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

一般的城市自2016年7月底、8月初就开始实施,上海是一线城市,应该较早实施,但具体是否已经实施,请电话咨询闵行区房管局。

上海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1、证明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80元,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受益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8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如果一个人死亡后财产无继承人,法定程序上会怎么处理?

如果一个人死亡后财产无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将归属于国家。在具体的法定程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进行财产登记、公示、清偿等程序。具体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步:

第一步,对死亡人的财产进行登记,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第二步,公告遗产信息,并在合适的媒体上进行公示,通知可能有继承权的人来领取遗产;

第三步,如果一定期限后仍无人认领遗产,国家有权将其没收或转为国有财产;

第四步,如果有债务需要清偿,也需要按照遗产清偿程序进行清算和清偿。

总之,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对遗产进行处理。但是,遗产的处理程序较为繁琐,涉及到许多法律细节,需要严密地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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