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财产纠纷上诉状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离婚财产纠纷上诉状,以及婚约财产纠纷上诉状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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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模版及

上诉状是怎样的?怎样才能写出好的上诉状呢?有什么格式吗?我为大家整理了上诉状模版及范文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上诉状模版格式:

上诉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

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上诉状范文

范文[1]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xx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

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xx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故意偏袒被上诉人。

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xx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xx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xx年再次去美国学习”。

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这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

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

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这样让这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

一审法院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

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就对上诉人所要求分割306房屋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有连问都懒得追问郭某。

郭某绝不可能自己抢着去承认有床、沙发、电脑等等共同财产去拿过来分割。

马某与郭某在306号房屋共同生活十几年,没有共同财产连鬼都不相信!上诉人认为:一审法官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妄下论断,人为的剥夺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这是不公平的!

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认定和判决,是非常明显的错误,人为的错误!

2、在认定法律事实方面,一审判决犯有有证据不认、对重要证据的质证存在疏漏的重大错误。

20xx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被上诉人郭某对上诉人马某质问所涉及问题已经认可,证据如下:

(1)、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 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朋友之间玩玩。

(2)、法官问郭某:是否隐满生育能力问题?郭某停顿后小声回答:不生育不等于没能力。

(有能力早就生育了)

(3)、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 郭某承认确有此事。

(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北京打到美国)

(4)、法官问郭某:你资助过马某学费和生活费吗?

郭某回答:没有,一次也没有。

(5)、法官问郭某:婚后还买过什么? 郭某回答:一辆汽车,回国后留给马某。

(汽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郭某用过近五年的破车。)

(6)、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郭某回答:承认该公司。

(7)、法官问郭某工作单位,月收入等。

郭某回答:工作单位是某有限公司,月收入两万元。

法官继续问:干什么用了?郭某支支吾吾答不出。

法官说:都花了是吧?郭某回答:是,都花了(乱搞婚外情同居花了。

有意偏袒郭某,帮助其逃避认定高达16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参见判决书第三页中间自然段:“郭某对上述均不认可。

郭某对此提交上海某有限公司出具的退工证明(该证明载明郭某自2011年8月15日进入该单位工作,自2012年4月1日合同解除”)“。

20xx年8月起至20xx年4月止共计8个月工资,月收入2万,合计1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对话完毕后,马某的父亲对法官连说三遍:“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法官不做声。

第二次开庭时(即2013年5月31日),上诉人将上述对话写成书面文字递交法庭,法官看后没有说话。

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是郭某在第一次庭审中亲口承认,这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上称为“自认”,系“证据之王”,该证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可笑的是一审判决置之不理,在庭审笔录上不予体现,导致对证据的认定没有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

这绝对是对上诉人权利的一种掠夺和藐视,严重的不公平、不正义!法官的言行有悖于其职业道德!

3、一审法官在整个庭审中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两次开庭,法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没有法庭调解和法庭辩论环节。

上诉人每次都是刚要张口说话,法官就说:“给你5分钟,快说!”要么就厉声呵斥:“叫你说了吗?”,让上诉人胆战心惊,吓的想说什么都忘了。

还有,在法庭上,郭某的谎话被上诉人当庭驳斥后,法官依然采信郭某的谎话,并写在判决书中。

对马某的句句真话都要证据,否则就不予采信,没有用统一的标准对待双方,让上诉人非常气愤和不满,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上诉人不服。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以及 “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

被上诉人婚姻存续期间与多位女性婚外情,且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是婚姻破裂过错方,上诉人则是受害方,无过错方。

20xx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 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朋友之间玩玩。

这难道不是对婚外情的自认吗?郭某多次对马某实施家暴,2013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 郭某承认确有此事,(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北京打到美国)这难道不是对家暴的自认吗?

(家暴证明人还有:双方父母,美国某公司的黄某夫妇,周某夫妇,陶某夫妇,肖某等人)。

每次家暴之后,郭某都跪地请求原谅,还请朋友调解夫妻和好。

马某愚蠢的一次又一次原谅他,以为爱情和亲情能够感化郭某。

然而郭某的出轨和家暴行为给马某心理上和身体上造成了严重的难以抚平的创伤。

一审法院对郭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以及长期的实施家暴的行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的冷漠,更是给这个弱女子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马某只能仰天质问苍天不长眼了。

经历过郭某这个阴险的丈夫之后,马某对再婚有本能的排斥和心理恐惧,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重新树立三观,再重新择偶生子不知道何年何月。

郭某隐瞒不能生育的事实,直接造成马某现在37岁还未生育,错过了女人最佳生育年龄,这种遗憾终生不能弥补。

郭某蓄谋离婚,资产转移,不承认有一点点的共同财产,对马某的这些境遇,马某只能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

马某将依法保留对郭某二次起诉的权利。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解释二》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现在上诉人马某正在积极寻找郭某的财产证据,时刻准备再次提起诉讼分割财产。

婚姻十二年,女方美好青春年华无私付出,被无情的人阴谋离婚,深受其害,就因暂时无法提供法庭认可的财产证据,就被判绝净身出户。

深受其害的无过错方权益没有得到一丝丝的维护,品质恶劣的过错方消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一点点惩罚,太不公平!不能拿一审法院的错误来惩罚上诉人!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范文[2]

上诉人: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路x号x号楼xxB(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xx 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xx,xx刘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丁xx,男,xxxx年12月4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xx省xx市xx街xx号x号楼x单元xx号

电话:xxxxxxxxxxxx

上诉人:刘xx,男,xxx年4月30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工程师,住xx省xx市xx街xx号x号楼19号104室

电话:xxxxxxxxxxxxxxx

原审被告:王xx,男,xxx年12月8日出生,汉族,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工程师,住xx省xx市xx街xx号x号楼1门101号

被上诉人:xxxx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滨海区方淞线xxx号

法定代表人:丁xx,职务:xxxx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不服xx省xx市人民法院xxxx年作出的(xxxx)甬慈商初字第1574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决对相关证据的认定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4中的绝大部分认定错误。

庭审中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90份证据与本案无关的进行了分类质证 ,而判决书只是排除了其中11份证据(见判决书42页),而对另外79份证据则称:“被告方持有异议,但均示举证证明其异议成立,本院对其余的报表予以认定。

”该认定将被上诉人的虚假证据当合法有效证据认定,并称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异议成立,籍以支持其不合理的诉求,该认定不尊重事实,故意偏袒被上诉人。

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1

离婚起诉书格式与范本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离婚起诉书格式: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离婚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徐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朝阳区

电话:13436666269

被告:荣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宣武区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xx年相识,相识不久,双方即于20xx年9月8日草率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于是夫妻双方自结婚近一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并一直持续至今。婚姻期间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子女。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已不能再维持家庭的持续。故依法诉诸贵院,请求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徐X

20xx年12月日

离婚起诉状2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随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 元。

3、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4、XXXX房子(产权或使用权)归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补偿被告(原告) 元。

5、诉讼费由 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 年 月经人介绍(自行)相识, 年 月登记结

婚, 年 月生育一子(女)姓名 。----------(结婚前后感情如

何、现为何要求离婚)。

主要证据:

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等。

注意:1、书写诉状及有关材料不能使用圆珠笔、天蓝墨水的钢笔、复写纸。

2、诉状及证据材料按被告人数递增(例如一名被告递交二份、二名被告递交三份)。

3、以上诉状及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离婚起诉状3

原告:

职位:

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

职位:

住址: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或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__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一女儿(或儿子),取名_______ ,现在_______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____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后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离婚起诉状4

原告:王xx,女,xx岁,汉族,北京xxxx有限公司职员,现住本市xx路xxxx弄x号xxx室,邮编:2xxxxxx

被告:xxx,男,xx岁,汉族,住本市xx区xx路xxxxx号,xxx公司员工,单位地址:xx路xxx号,单位邮编:100xxx,单位电话:6xxxxxxx

诉讼请求:

1、 与被告离婚;

2、 儿子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xxx元生活费;

3、 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4、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19xx年x月xx日原、被告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始夫妻感情尚可,但渐渐被告开始喜欢打麻将,晚上经常午夜以后才回家,原告多次劝阻,但被告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还说男人不应该老呆在家里。

到了19xx年,被告在打麻将时结识了一女子xxx.两人一拍即合,经常在一起,被告继而频繁晚回,甚至通宵不归,并且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我问及此事,他非但不改,反而动手打我,弄得邻居皆知。后来,我发现了一张他和那女子亲热的照片,就质问他怎么回事,他恼羞成怒,提出他在外面已有女人,并把我赶出了他家门。由于害怕在一起会受到毒打,我回了娘家,中间回去取衣服时,在屋里发现了很多女人的长发和房事后床上的痕迹,很显然,被告已和该女子同居并发生了性关系。据邻居告诉我,我被赶出家门期间,被告和该女子住在一起,还穿着睡衣公开亮相。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很担心长此下去,我们的家会被拆散。为了挽回这段感情,我提出生个孩子,我以为有了孩子就会稳住他的心。他假意有几个月没有和那女子来往,但孩子x个月大时,他又和该女子往来,并开始时常拒绝和我过夫妻生活。

事已至此,我的心彻底绝望了,身心都极度疲惫,我已无法再继续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也不再对他回心转意过日子抱有任何幻想和希望,我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向贵院提出与他分手,并要求被告及第三者xxx对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此致

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离婚起诉状5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离婚起诉状6

民 事 诉 状

原告: ,女, 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北京市 **区 楼 单元 号 ,邮编: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北京市**区 楼 单元 号,邮编: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年*月自行相识,并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因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婚后无法进行有效感情交流并共同生活,夫妻婚姻关系已完全破裂。经过深思熟虑后,原被告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并通过人民法院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原被告双方无子女、财产、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请法院依法裁断。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附件:

1、结婚证一份。

2、起诉书副本一份。

3、离婚协议一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状7

原告:xxx

住址:xxxx

被告:xxx

住址:xxxx

诉讼请求:

一、判决离婚

二、财产分割

三、小孩抚养归原告(也可以被告,看你情况)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己承担也可以)

事实与理由:xxxx(写清楚为什么离婚,感情怎么个破裂及其他理由,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状8

夫妻感情破裂,生有一女,现一岁四个月,未断奶,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我想要女儿跟我,怎么写?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抚养。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离婚起诉状9

原告:xxx,女,xx岁,汉族,xxxx有限公司职员,现住本市xx路xxxx弄x号xxx室,邮编xxxxxx

被告:xxx,男,xx岁,汉族,住本市xx区xx路xxx弄xx号,xxx公司员工,单位地址:xx路xxx号,单位邮编:xxxxxx,单位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与被告离婚;

2、儿子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xxx元生活费;

3、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写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写明小孩抚养的要求和依据。

写明夫妻财产的情况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综上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请,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xxxx人民法院

离婚起诉状10

原告: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人,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________小区(村)________号。

被告: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人,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________小区(村)________号。

一、诉讼请求

1.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2.婚生______(子/女)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孩子的成长更不利。另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起诉状11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已破裂。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年**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结婚,****年**月**日在***生育一男(女)孩***。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二、一方抚养小孩的理由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理由。

三、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件:

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

离婚起诉状12

原告:XXX,女 ,中国国籍,汉族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某巷

被告:英文名,男,美国国籍,XXXX年XX月XX日出生,护照号: 暂住美国洛杉矶。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美国籍。我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成都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粤(XXXX)外结字第XXXX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我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现我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

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状13

原告:xx,男,汉族,XXXX人,19XX年XX月X日生,无业,住所地:XXXXXXX,联系电话:××××。

被告:王xx,女,汉族,XXXX人,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公司员工,联系电话:XXXXXXXX。

诉讼请求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经征婚相识,由于当时原告已年届三十,考虑对方条件还不错,受过高等教育,又有正式工作,就抱着美好的憧憬与她交往,4个月后,即20xx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12月生有一女。

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太短,对彼此性格了解还不深就草草结婚,结婚以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根本无法沟通,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导致感情日益淡薄,加之被告与原告父母之间相处不融洽,对原告父母不尊重、不孝顺,进一步影响了夫妻感情。被告生下女儿后,原告非常疼爱孩子,尽管被告每次吵架都会提出离婚,但是为了避免伤害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原告一直没有同意,并且对婚姻一直在做挽留的努力,无奈被告性格偏执、情绪易变,使得夫妻感情根本无法得到改善。

为了逃避这痛苦的家庭生活,20xx年起原告外出工作,从此双方两地分居,本以为距离能让双方矛盾缓和,无奈事与愿违,不但夫妻感情没有丝毫改善,反而分歧越来越大,在原告短暂的回家期间,几乎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争吵越来越激烈,使原告痛苦不堪。今年3月,被告与原告父母发生激烈冲突,原告得知后非常难过,遂不再对婚姻抱有希望,今年4月和7月,原告两次回家与被告商量离婚事宜,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并且签有两份离婚协议,但是被告在签订协议后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不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失败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虽经原告多年努力,仍没有好转的迹象,原告对这场婚姻已彻底失去信心。因此原告只想尽快结束这场让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痛苦不堪的婚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离婚起诉状14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吴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址: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 讼 请 求:

1、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即将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房屋产权过户;

2、依法判决被告将苏ADSXXX福特汽车(价值10万元)交归原告,并办理过户手续;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20xx年,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吴某某双方登记结婚,于20xx年X月XX日,双方的婚生子为小吴某某出生。因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于20xx年X月XX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在南京市xx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在该协议中,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约定为: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及XX号XXX室、XXX室共四套房子产权为李某某、小吴某某共有;苏ADSXXX福特汽车一辆归李某某所有,8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被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位于南京市xx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XX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原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苏ADSxxx福特汽车的行车证登记在被告名下,并由被告实际占有使用。

现在,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10个月之久,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将上述房屋产权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将苏ADSxxx福特汽车交给原告,均遭到被告的无理拒绝。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起 诉 人: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状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由4个部分组成,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及证据。

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包括原告和被告,对于离婚诉讼,原告和被告各为一个,夫或妻,在基本情况中应当将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地等信息写明,如果原告或被告为精神病人的且在发病期间的,还要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公民的住所地一般为户籍所在地,因为现在人员流动性大以及拥有多套住房等原因,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同,只要在实际居住地住满一年的,住所地应当是实际居住地,住所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如果搞错的话,可能案件会被法院移送其他法院,导致结案时间延长。

诉讼请求是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主张的具体权利,对于离婚案件主要为要求离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和理由是需要花重笔墨的部分,主要把诉讼请求中为何如此要求的理由写明,如果是要求离婚的,应当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角度出发,可以列举一些感情不和的事实,如果是争取抚养权的,列举自己能够抚养子女的优势,如果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必须将具体的财产及其形成时间写明。

证据部分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填写在法院提供的证据清单上,一般包括证据名称、件数、证据来源,如果为证人证言的,还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开庭前应当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其证人证言不能被采纳。

格式如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地等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地等

诉讼请求:

1.××××××××;

2.××××××××;

3. ......

事实和理由:

×××××××××××××××××××××××××××××××××××××××××

××××××××××××××××××××××××。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亲笔签名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不服离婚分割财产的上诉状怎么写

不服离婚分割财产上诉状应该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上诉的请求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想请问民事婚约财产纠纷上诉状该怎么写明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陈芳,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甲。

委托代理人许晋军,黄梅县黄梅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上诉人陈某为与被上诉人王某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2012)鄂黄梅民初字第018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10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张焱奇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付焰明、助理审判员樊劲松参加的合议庭,并于2013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陈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芳、被上诉人王某甲的委托代理人许晋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12年农历正月,王某甲和陈某经柳林乡塔畈村村民王某乙介绍认识并订婚,双方约定2012年10月1日结婚。在随后外出务工期间,双方同居生活,并致陈某怀孕。同年农历8月1日,按照当地习俗,王某甲父亲王心正和同村村民刘某到陈某家送彩礼29000元以及商量结婚事宜,后来双方为彩礼和其它事情发生矛盾,致使双方没有如期结婚,婚约解除。同年10月8日被告陈某向黄梅县妇联求助。

另查明,陈某于2012年10月9日起在黄梅县妇幼保健院住院5天,进行引产手术,2012年10月14日出院,总费用1266.43元,医嘱全休3个月,加强营养。

原审认为,给付彩礼是我国的一种民间婚俗,王某甲以结婚为目的,给付陈某一定数额的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未能够缔结婚姻关系,条件没有成就,王某甲要求返还彩礼而发生的纠纷是婚约财产纠纷。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陈某是否收受王某甲的彩礼,诉讼中王某甲提供的证据与本院调取的相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王某甲给付彩礼,陈某收受彩礼的事实。王某甲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陈某反驳没有收到彩礼的意见不符合常理,且不能自圆其说,本院不予采纳。王某甲主张返还买戒指花的钱和给付的生活费,未举证证实,不予支持。关于彩礼返还的数额,首先,考虑到王某甲、陈某曾经同居生活,陈某怀孕后流产确有其事,由此造成陈某一定数额的物质损失和一定程度的精神痛苦,王某甲存在一定过错,可由其作出适当补偿;其次,因双方系临时解除婚约,王某甲所给付的彩礼,被告已部分或全部用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必要开支,故可由陈某酌情适当返还;结合本案彩礼的数额、双方的家庭生活情况以及王某甲的意思表示,本院酌定被告应返还彩礼款29000元中的30%,计87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一、由陈某返还王某甲彩礼款8700元,该款项白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王某甲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0元,由王某甲负担500元,陈某负担300元。

上诉人陈某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王某甲根本没有送上诉人29000元彩礼事实,本人是2012年10月8日因王某甲悔婚到黄梅县妇联维权,当时该妇联接待时没有做笔录,本人也没有签什么字,黄梅县妇联维权登记卡没有加盖公章,原判以此认定王某甲送彩礼事实不当,要求二审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被上诉人王某甲代理人庭审中辩称:原判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要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中上诉人陈某向本院提供了三份证据。1、王某甲于2012年9月16日(农历2012年8月初1)王某甲发给陈某手机短信,内容是:王某甲辱骂陈某。拟证明农历8月1日这天,双方为彩礼已发生矛盾,王某甲没有送彩礼的事实。2、黄梅县停前镇邓坳村民委员会证明,内容是:陈某与王某甲定于2012年10月1日结婚,陈某已准备好嫁妆、并于2012年10月1日准备了婚宴,王某甲在当日没有来接人。拟证明王某甲毁婚。3、黄梅县妇女联合会证明,内容是:陈某于2012年10月8日到该联合会上访。拟证明在一审中王某甲提交的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计生委员李小梅证言“2012年9月份某一天,县妇联打电话给她,询问王某甲与陈某闹纠纷,不想嫁,想把怀孕的孩子做引产手术,男方送的彩礼不想还,作为手术费、营养费、青春补偿费”的证言不实。

经质证,王某甲的委托代理人提出:证据1手机号不能证明是王某甲的,不能达到证明的目的。证据2、不能达到证明的目的。对证据3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证据1不能确认系王某甲所发,不予认定;证据2、黄梅县停前镇邓坳村民委员会系陈某所基层组织,对陈某的情况最了解,本院予确认;证据3王某甲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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