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继承是否配偶有份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遗产继承是否配偶有份,以及上海市遗产继承有什么税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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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父母的房子说了给我享有,配偶有份吗?

一般情况下配偶应该有份,除非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你一人。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第3项的规定,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继承父母遗产妻子有份吗

丈夫继承父母的遗产,妻子是否有份,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丈夫是通过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对遗产是有份的;

2、丈夫是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的,应当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是没有份的,但是遗嘱明确表示遗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是有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海一男子离婚后再婚,他去世后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应该按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妻子、子女和父母三方平分财产,但要确认男子与前妻之间是否有共同财产。

上海男子离婚后分婚去世后的遗产应该按他留下的遗嘱进行分配,因为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他没有遗嘱,他留下的遗产则由妻子子女和父母三方平分,正常情况下前期没有分配遗产的权力,但这个男子如果与前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在他去世以后前期有权进行财产分割。

一、按继承法进行分配

上海男子离婚后再婚对他去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他在离婚的时候与前妻之间已经做了财产分割,在他去世以后前期不再拥有分配财产的权力,除非前期有部分财产与男子没有分割清楚,在他去世以后才能参与遗产分配。按现在的继承法可以知道妻子、子女和父母都有权继承男子的遗产,而且应该是三方平均分配。

二、按财产归属分配

男子离婚后再婚去世后的遗产应该按财产归属分配,特别是房子如果他名下的房产与妻子共同,就要平均分房子的1/2是它的遗产,而另外1/2是妻子的财产,不论是前妻还是现有妻子,都有拿回自己财产和权力,余下的遗产才能平均分给妻子、子女和父母。

三、遗产分配原则

遗产分配时应该先分配财产,确定男子名下的遗产有哪些,再确定继承人,同时还要确家他与前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他的亲生子女和非亲生子女有几个,在分配遗产时,应该向亲生子女和父母倾斜,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但不能像亲生子女一样平分遗产。

上海男子离婚后再婚去世后的遗产如果不知道如何分配,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分割,也可以子女、妻子以及父母三方一起协商,拿出合理的分配方案。

继承房产配偶有份吗

继承房产配偶是否有份,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如果遗产所有人先于继承人死亡,而后继承人也已在分割遗产前死亡的,则继承人的配偶有转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割;

2、如果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对被继续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如果不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没有权利参加遗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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