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日镇离婚律师谈婚姻触礁竟得暴富的机会

不谈恋爱也能赚钱?

单身狗说:

发财的机会来了!

回顾案例

女:离婚后单身15年。

吴女士和张先生是夫妻,他们的婚姻在2006年触礁。

吴女士告诉法官,他们同意于2006年4月1日离婚。因前夫张先生着急离婚,主动提出在《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男方自愿每月只补偿女方人民币500元,直至女方找到男朋友”。

然而离婚后,张老师的承诺并没有兑现。吴女士认为自己在婚姻中从未出轨,离婚后也没有男朋友,故起诉前夫,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支付500元赔偿金,自2006年4月起至2021年2月止,每月89500元。

男:她婚内出轨,有男朋友很久了。

前夫张老师坚决不同意前妻的诉求。他说,按照协议,只要吴女士有男朋友,他就不要赔偿,而吴女士从离婚前到离婚后很长时间都有男朋友。

说起为什么离婚协议中会有赔偿女方的条款,张先生说,他当时提出这份协议,是为了表示对吴女士在婚姻中不忠的嘲讽和羞辱,也是为了搪塞吴女士在离婚时索要钱财,并不是真的想给吴女士赔偿。事实上,他当时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

法庭审判

:给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一揽子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全面履行义务。

张老师提出,当时订立这份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表达对吴女士婚内出轨行为的负面评价和情感宣泄。但张老师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并清楚她签署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她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协议,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法院不予接受。

泰国小镇离婚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附条件的,附终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无效。涉案协议条款属于附条件协议,其中“直至女方找到男朋友”为解除协议的成就条件。张老师提出,吴女士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后,长期有男朋友,但吴女士否认。张老师对此没有提供证据,法院不予采纳。在没有证据证明终止条件已经满足的情况下,张先生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故法院判决张先生按照每月500元,支付吴女士2006年4月至2021年2月共179个月的赔偿金共计89500元。

日本和城镇的离婚

律师声明

当初离婚协议写的清清楚楚。只要我没找到男朋友,你每个月要补偿我500块。现在5年了,应该有9万了。快给我!

你在婚姻中出轨了。谁知道你们离婚后的最后五年有没有谈过?此协议无效!

我没有逼你写离婚协议!怎么会无效呢?

泰镇离婚律师说

你说的没错,这个约定不仅是你们双方的真实表达,也是对公序良俗的违背。必须有法律约束力,每个月必须给500元的赔偿。但是不要难过,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前妻确实违反了协议。

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情况。

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为有效协议;但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反悔,协议的法律效力就会受到影响。届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离婚协议的含义: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或意见。

103010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双方因离婚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掸族人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