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致人死亡案例,每年有多少女性死于家暴

上海家暴案离婚律师2017年2月9日凌晨5点,一个小女孩来到市局门口,在门卫值班室门口哭着打手势。值班的警察按响了办公室的电话。

当我和刑警队长李斌接到电话赶过来的时候,小女孩还在值班室瑟瑟发抖,小脸毫无血色。她穿着单薄的衣服似乎没有暖和起来。

值班警官说这个女孩是个哑巴,不会读也不会写。从她焦急的哀嚎和带血的小手可以判断一定发生了大事。

因为无法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决定跟着那个女孩去看一看。她可以一大早走过来,应该离家不远。

冬天刚过,窗外凛冽的北风呱呱作响,呢喃低语。这个女孩穿着单薄破旧的秋衣秋裤,一只沾满鲜血的黝黑小手一直指着前方。

在她的指引下,警车驶入了一条狭窄的小巷。

这是离市局2公里的一个老楼区。天刚蒙蒙亮,蔺市的摊贩们已经在路边占好了位置。一个劳务市场自发形成,人声嘈杂,几个卖馄饨、大包子的摊位热气腾腾。

警车从沿街的路口拐进去,越进去越窄。不是路窄,而是路边全是临时搭建的房子。

这些参差不齐的房子,都是户主为了多挣点房租,延伸到路边的。周围用石棉瓦做墙,上面固定铁皮。很多房子的墙上都贴着租房通知,电话号码用红纸黑字写着。

女孩用手拉了拉我,指了指被一群人围着的前门。警车停下来,人群让路。女孩下了车,发疯似的冲进去。我们还没来得及跟上,房间里就传来了女孩嘶哑的呜呜声。

我们旁边的一个人说:“你迟到了。所有女孩的母亲都被送进了火葬场。估计他们现在已经化为灰烬了。"

我和马克探长林一起匆匆走进来。房间不大,中间简单用石棉瓦隔成两个房间。

小女孩抽泣着,伸手把我拉到房间东侧的一个房间,指着不远处的一张床,做着“摔倒”的动作,将沾满鲜血的手伸向我的眼睛。

我重复了女孩的动作,女孩连忙点头。我心里已经明白,那个女孩的意思是* * *妈被从床上扔到墙角,流了血。

女孩的母亲现在已经被送到火葬场,人已经死亡。女孩步行2公里到公安局报警。发生了什么事?女孩母亲的死背后有什么秘密吗?

但这个小女孩是聋哑女孩,不会写字,根本无法了解更多的信息。我和骆琳都希望能在现场找到一些线索。

骆琳打开勘测灯,房间顿时明亮了许多。小女孩手指的边角位置明显被处理过。骆琳仔细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小女孩描述的血迹。很明显,这一幕被人为破坏了。

饭桌还没收拾好,桌上就摆了几个有剩菜的菜,地上还有几十个乱七八糟的烟头。罗琳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捡起来,放进物证袋。

里面是一间卧室。木床上的被褥破旧凌乱。很明显很久没打扫了。床的一侧有一个肮脏的木柜子。地上是一些女人的衣服,也很破旧。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女人死后被冲到火葬场也是不合理的。

我和罗琳正忙着寻找犯罪现场留下的线索,国际刑警队长李斌走了进来。

“情况不太好。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名男子名叫刘山,老家是山东,在附近的劳务市场打零工为生。他老婆叫金玲,第二次嫁给刘山,生了个女孩。津灵通常不出门。偶尔站在门口,她会被刘山拽进屋里。这个女孩叫Basket,今年12岁。自从她来到这个地方,就没听她说过一句话。”

李斌补充道,“我们已经联系了火葬场。确实有一个叫刘山的人叫了殡仪车,但是因为没有死者的死亡证明,死者的尸体还在大厅里。现在我们必须尽快赶到那里,以确定死者的死因。”

房间里没有太多可用的信息,所以罗琳和我跟着李斌走了出去。

一只小手抓住了我。我回头一看,是一个脏兮兮的脸上挂满泪水的篮子。那只小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拇指。

我心里一痛,拉着她的手上了警车。

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害人家属表示,不要求任何赔偿,只要求魏立即执行死刑。该案未当庭宣判。

中国家庭暴力的盛行程度超乎你的想象。

据妇联统计,在中国,每7.4秒就有一个女人被丈夫打一顿。

2.7亿个家庭中已婚女性遭受家暴,占30%;

每年有15万女性自杀,其中60%是因为家庭暴力;

家暴导致死亡,占女性死亡的40%以上。

在这样的数字下,还有成千上万被折磨的女性。

那么面对家暴应该怎么做呢?

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保障婚姻案件正常审理而作出的民事判决。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保护:

A.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者其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尾随申请人,不得与申请人或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恶意接触;

人身安全保护判决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分价值较高的夫妻共同财产;

(4)必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迁出双方共同住所;

(五)禁止被申请人在其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其他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

(6)必要时,责令被告支付自己的费用;

(七)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具体的应用:

首先,尽可能多地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是病历、诊断书、医疗发票等。

录音、照片、视频、恐吓短信、悔过书等。家庭暴力;

3.报警记录、笔录、警告、体检证明、证人证言等。

4.是妇联、居委会等矛盾调解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携带上述证据到原告、被告居住地或家庭爆发地,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格式见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权威发布-诉讼文书样式-查询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时应提供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通讯地址或单位等信息。

法院受理申请后,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决;如有紧急情况,24小时内回复。

如果被拒绝了,不要着急,继续重新考虑,整理,提交更多的证据,继续申请。

被告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上海家庭暴力案件离婚律师

再次提醒大家,遇到家暴时,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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