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淞南离婚律师讲法律会否保护婚外情

案例:

无意的放纵是侵犯,沉默是伤害。

陈和他的妻子瑟施是大学同学,也是他们的初恋。两人在大学相恋,大学毕业后结婚。现在孩子十五岁了。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生活顺利,一家三口温馨幸福。但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却被陈的好朋友柯欧恩破坏了。Shuser在街上开了一家干果店,离Keoen的店很近。因为柯欧恩和陈的关系,色舒和柯欧恩一直都很熟,经常一起吃饭喝酒。以前很平静。直到修书的生日之夜。因为一整天都没有收到老公的生日祝福,没有收到任何惊喜,佘舒很沮丧。正当他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时,科恩邀请瑟施去他的店里喝一杯。舒欣认为她的丈夫反正不关心自己,所以她欣然同意了柯欧恩的邀请。当晚,Thushu喝了六瓶啤酒,四瓶酒下肚,一哭就吐。我哭着吐了一地,然后趴在饭桌上睡着了。这时柯欧恩把他抱到二楼,和他发生了关系。

瑟施醒来时,发现柯欧恩全身都在看着她,惊恐万分,准备逃跑,被柯欧恩拦住。科恩把昨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瑟施,并让瑟施经常去他那里吃饭,还给瑟施看了他的照片。舒怕柯欧恩给老公发裸照把事情闹大,又怕别人知道自己节操受损,但又不能忍受一次次被柯欧恩欺负.他们的反常终于被沉默寡言的陈知道了!蜀担心,如果他继续这样做,陈会做一些激烈的事情,所以他下定决心,无论柯棣文要求多少,他都不会再顺从他。科恩觉得原来的方法无效,于是多次通过微信将自己偷拍的裸照等信息发送到塞舒的微信上,并威胁将这些图片发送到朋友圈、塞舒的父母、科恩与陈在一起的微信群,以此要挟塞舒与她保持情人关系,干扰她的正常生活。科恩的过激行为让图舒忍无可忍,图舒在陈的帮助下报警。最终,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威胁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对欧科恩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维权指南:

婚外情的隐私受法律保护吗?

与婚外情发生性关系时视频或照片中涉及的隐私受法律保护吗?答案是肯定的。一般而言,隐私是指他人不想知道或不方便知道的个人信息,他人不想干涉或不方便干涉的个人事务,以及他人不想侵犯或不方便侵犯的个人领域。但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隐私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人具有社会属性,个体总是与社会保持联系。因此,当个人隐私与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甚至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很可能就不再属于隐私保护的范围或者其权利会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

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和公序良俗的,应当受到批评和谴责。当别人传播婚外情的消息时,法院会对这种隐私的保护进行限制,综合判断受众规模和这种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有婚外情的人应该受到谴责,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与婚外情相关的信息或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传播婚外情新闻不同于传播婚外情之间的性爱视频或照片。视频和照片是最隐蔽的隐私,别人不想知道。一旦泄露,会对他人的性羞耻造成严重伤害,影响生活和工作。这些隐私不应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晓、收集、利用和公开。否则,录制视频或拍照或私自传播的行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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