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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按照传统的民间观念,就是一家人,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但是没那么简单纯粹。今天免费咨询上海离婚律师,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七项财产。

1:

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分居时间长短、家庭或另一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但肯定有特殊情况。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遵循传统的民间观念即不可分割,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103010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向分割人民法院请求共同拥有财产:1 .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2。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3: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1。一方配偶的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4.一方配偶的特殊生活用品;5.军人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配偶婚前财产和婚内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4:

婚前一方配偶的房屋,婚后被征用。房屋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一些农村地区逐渐转变为城市地区,这可能导致对已婚夫妇婚前房屋的征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姻征收,一般属于原房屋本身的个人财产。

5:

婚前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变卖。婚姻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姻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仍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及其增值部分达成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售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是本条所说的自然增值,夫妻共同财产除外。

6:

夫妻如何约定因婚姻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可以就婚姻收入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协议。这个协议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没有一方受欺骗、胁迫;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4。以书面形式。夫妻之间关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的有效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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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法令第165条,男女双方都可以同意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属于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2。夫妻共同经营商店等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特许权使用费、专利转让费等知识产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继承或者赠与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除外;5。夫妻个人财产投资所得;6。夫妻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7。夫妻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款。丈夫和妻子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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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2。夫妻共同经营商店等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特许权使用费、专利转让费等知识产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继承或者赠与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除外;5。夫妻个人财产投资所得;6。夫妻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7。夫妻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款。丈夫和妻子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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