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案件律师,上海杀妻判了吗

近日,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命案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他的妻子被第三者毒死,但她的丈夫起诉要求分割继承遗产。没想到,法院还支持了丈夫的继承。最近怎么样?

上海可靠的离婚律师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爱情和婚姻,

拒绝二胎的不满。

张某(男)与尹某(女)在某交友网相识,婚后夫妻俩与公婆同住。老两口很喜欢尹的媳妇。婚后不久,尹生了一个女儿。尹已经有了女人,但是张很想再要一个儿子。没人能说服这对夫妇是否要二胎。久而久之,张对此有了深刻的见解。但考虑到年迈,张灿只能默默忍受。

婚外性行为,

我公婆坚决反对。

承包中学食堂后,黄(女)因业务需要被聘为会计。一次又一次,他们互相喜欢。一年后,妻子尹发现丈夫出轨,提出离婚。他的岳父和岳母生病住院了。出于对父母的感情,张不得不偷偷摸摸地过日子。他公开发誓要与黄彻底分手,但实际上仍与黄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黄怀孕了,

冒着毒死尹的危险。

几年后,黄意外怀孕,但他与张的关系令黄担心。黄想给孩子取个名字,但张的父母坚决反对。黄自觉绝望。极端的情况下,他甚至产生了毒死尹的念头。一天,黄偷偷将毒药注入尹必须喝的牛奶中。尹不知道他喝了毒牛奶后就死了。

尹意外身亡,

丈夫起诉分割房地产。

尹是家里的独生女。他的死让尹的父母很痛苦。更让老两口为难的是,因为女儿没有留下遗嘱,女婿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分析和继承他们与尹的财产。在法庭上,尹的父母认为,虽然他们的女儿不是被张某杀死的,但他们是被张某杀死的。如果不是张的婚外情在前,黄也不会毒死自己的女儿。幸运的是,法律没有惩罚她的女婿张。张不应继承殷的遗志。

没有参与杀害他的妻子,

张仍有继承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婚内出轨行为虽违反了忠实义务和社会公德,但未参与故意杀害妻子的计划和实施。所以他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法院最终判决尹的遗产由其父母和丈夫继承。但考虑到张与黄未能发生正当关系对殷的死有一定的原因,张的最终遗产较少。

相信很多人都无法接受法院的判决。作为律师,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对于尹来说,比如她在天堂,我相信她接受不了。但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也无能为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二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谅解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权只有在有某种犯罪行为或其他严重违法的法定原因的情况下才会被剥夺。显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张某没有故意杀害尹的行为,因此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用心生活很难。死了,把遗产处理得烂熟于心实在太难了。如果你想凭自己的意愿处置遗产,遗嘱是最好的方式。可惜在我国,对意志的接受度并不高。

如何立有效遗嘱?

我国的遗嘱有六种,分别是自书遗嘱、书面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不同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如下所示:

自己写的遗嘱

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写遗嘱

见证人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应当为见证人书写,由遗嘱人、见证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视频记录将

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口头遗嘱

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紧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视听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应当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后,

上海可靠的离婚律师

需要强调的是,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立即失效。由于没有证人,自写遗嘱的真实性很容易引起争议。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建议立口头遗嘱和自写遗嘱。当然,家庭成员关系融洽的除外。

所以,如果立遗嘱人希望遗嘱生效,以后不会有纠纷,建议你选择公证遗嘱、书面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直接由公证处进行。优点是手续正规,效力有保障,缺点是门槛很高。很多公证处对反对遗嘱的要求非常严格,甚至可以认定这个不能公证,那个不能公证,所以很大一部分遗嘱人被拒之门外。

也正是这个原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律师见证遗嘱。律师作证并不是遗嘱的新形式,只是律师充当了见证人的角色。遗嘱仍以代理遗嘱、视听遗嘱等形式存在。与普通证人不同,律师熟悉法律,担任证人既能保证证人资格有效,又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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