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人的顺序,第一继承人财产怎么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针对的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配偶不分性别,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何继承财产?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是指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应分得遗产份额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应该是相等的。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时,一般来说,继承的数额应当按照继承人的数量平均分配。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对被继承人的义务等方面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似。所谓“遗产平均分配”,是指同一顺序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区别。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平等。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一)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只有被继承人同时具备生活特别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时,才能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特别困难,是指你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生活质量与其他继承人相比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指的是分割遗产,一般来说,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可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如果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数额较大,由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可以全额保障特困继承人的生活,无需照顾。 (2)将遗产分配给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时,可多得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体现。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动上给予主要帮助。一般来说,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比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负有更多的赡养义务。所以法律规定遗产可以多分。但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没有照顾被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仅不能多分,还应该少分。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在这里多分,不是多分。这不是强制性的。 (3)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不给分或少给分。这里有两个条件:一是被继承人有经济或生活困难,需要继承人帮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有能力,但不赡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可用。被继承人不帮忙,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履行赡养义务的,不适用本规定。 (4)不平等分配也可以由继承人协商一致。在同一顺序中,法定继承人可以平等分配或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协议的前提下,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这是继承人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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