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破裂如何依据法律分割财产

同居是常用词。现在同居是很普遍的现象。同居不同于婚姻。法律不承认同居。然而,在实践中,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那么在分割?同居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无忧找律师com给你一个答案。分割?同居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本《意见》第十条:“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所得和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共同生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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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纠纷的解决

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请求的财产,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十一条规定:“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这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第二十条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处理:

(a)双方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并同意投标,这是允许的;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为分割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投资购买房屋的,该投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向一方明示赠与。

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挣得和处分的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对方死亡后取得的财产。二是依法必须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当然不是双方共同所有。一方合法所有或者双方约定归对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虽然法律不承认同居,但一些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虽然同居没有结婚,但也有人认为是夫妻关系,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应该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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