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结婚了吗?

咨询我

法律咨询小组的律师

同居三年就是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解读

第一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但是,当事人请求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纠纷提起的诉讼抚养。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