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婚姻被合法登记时,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欠的钱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并由双方归还。然而,在婚姻期间,一方不欠维持家庭生活的钱。这是个人债务,需要自己偿还。因此,一旦双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判决所有债务。
在实践中,法院将承认下列几种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因购买财产(如汽车)而产生的债务,该财产已被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对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如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欠的钱。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共同分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欠下的医疗费,以及负责治疗债务的人的法律义务。
5、对于抚养儿童的债务,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
此外,以下几种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补贴其无义务的亲友所欠的债务抚养;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融资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入和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最后,如果双方就债务承担发生争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有必要出示证据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所涉债务数额很大,很难自己掌握证据,建议在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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