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人和女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来照顾他们的亲戚和朋友,尤其是在四处走动时,他们可能会被要求经济援助。如果超出了个人的承受能力,例如,一方借钱给亲戚买房子,那么一旦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就会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钱购买的财产后来被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购买此类财产而承担的债务,如婚前借钱购买的汽车,是一种普通债务。
2.共同生活的家庭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等;
4、双方对患者的治疗和治疗负有法律义务的债务;
5.抚养儿童债务;
6、对于有义务赡养债务的老年人;
7.对配偶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责任;
8.支付合法和必要的社会费用的责任;
9、双方约定作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债务。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直接认定一方为其亲属所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此外,还将根据以下条件确定:
1.该亲属受抚养义务约束。
由于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如果一方为抚养亲属承担债务,双方将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债务。
2.亲属不属于义务主体抚养
(一)借款未经对方同意,离婚时以个人财产结算。
(2)如果另一方同意借钱,离婚时双方将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名债权人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除非配偶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拥有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并且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将用于清偿丈夫或妻子所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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