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抚养同居期间生的孩子最好

同居现在已经不是洪水猛兽,已经不足为奇了。 同居期间生育也是常见的事情,解除同居关系时谁来抚养同居期间出生的孩子呢? 法律有什么依据呢? 找个律师编辑整理一下。 欢迎参观。 谢谢你。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2、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由男女双方协商,谁抚养。

3、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子女能独立生活前,养育方不承担抚养费。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儿童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 如果父亲条件好,即使母亲同意,父亲也可以抚养。 子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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