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
女人:
双方于2007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宣武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在他们因意见不合自愿离婚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首先,男人和女人自愿离婚。
二。儿童抚养:
2.探视权:这位女士每周去一次。为了不影响孩子未来的学习和生活,男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止女子来访。否则,妇女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孩子抚养换成妇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
(2)住房:男子婚前抵押购买的一套住房位于男子名下并以其名义登记。婚后,妇女参与偿还购房贷款。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已经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时,产权登记的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区分婚前和婚后的增值额,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与婚后还款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对该妇女的赔偿元。(在中介评估现有房地产的价值后,计算男子应支付给妇女的补偿。)())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双方的个人生活用品和珠宝归对方所有(附表)。
2.机动车辆: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3.股票、股票、债券等。在各自的名下,保持不变。
4.债权债务:夫妻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如果有债务,谁会以谁的名义来承担?
5.其他私有财产(如珠宝、衣服等。)双方各自名下的股份归双方所有。
在婚姻期间,谁付家具和家用电器的钱,谁就是主人。
7.该名妇女怀孕并生下一个女儿后,引起了肌筋膜炎、骨质疏松症、血小板增多症和其他疾病,目前仍在哺乳期。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XX元的相关医疗费用。(女方所患疾病均有医院证明)男方支付女方XXX元经济补偿金,如精神损害赔偿金、疾病治疗费等。
8.在男子未能向妇女支付经济补偿之前,妇女有权生活,男子及其家人不得干涉和影响妇女的生活。男人有权拒绝女人以外的人进入住宅。
四.其他约定事项:
男方给予女方的经济补偿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
V.违约责任协议: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生效时间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签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本协议生效后,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意人:
男性:(签名)女性:(签名)
2012年3月3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加:结婚时,男人的抵押贷款是总房价的一半。根据婚姻法,妇女应该在婚后获得财产的附加值。换句话说,中介目前的评估至少是160万元,而这个女人至少应该得到40万元。其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