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子的增值部分没有分割。新《婚姻法》规定,配偶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应被视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水果和自然增值除外。此时,配偶一方在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的增值部分被确定为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的增值部分不会被分割。第二,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内的房屋赠与可以撤销。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将一方拥有的房屋捐赠给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房屋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要求继续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该项目的目的是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财产捐赠给另一方。如果财产尚未转移,捐赠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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