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时分割抵押财产有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款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
应当确定的是,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婚前抵押的一方的个人,而不应确定为共同所有。同样,抵押债务也是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抵押贷款的行为,他们实际上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对于这部分还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应在结婚前办理抵押手续并支付首付款。结婚后,他应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只有一人支付了抵押手续的首付款,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
只要房屋的财产权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它就被视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无论登记的权利是丈夫和妻子中的一方还是双方。
3.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在离婚诉讼期间未能获得财产证明。
婚前办理抵押手续的一方首付款和已偿还的抵押贷款视为其个人财产,而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抵押贷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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