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离婚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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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号码

离婚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号码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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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忽略了一个问题,免费咨询的答案不可能是全面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如果律师每天都做免费解答,则律师连生存问题也解决不了。

另外,律师的水平也有差异,不同人给出的答案也会有差异。依据并不正确,并不全面的解答,当事人如何能全面地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我也遇到过离婚纠纷的事情,也尝试过离婚律师咨询免费这样不花钱就能办大事的方法。当时也网上找了很多律师帮咨询,还是深有体会的。因为免费,很多律师不会真的去研究你的案子,随口给个意见,问到最后自己都感觉有点害怕了,这个大的纠纷,就随随便便奔着别人一句不负责的话去了,真的照做了,后果不堪设想。最后,还是花了几百元找的专业律师咨询的,把资料发过去,然后列出自己关心的问题,因为是等价交换,所以,我也尽可能的把不清楚的点和风险都问了一遍。因为是付费咨询,对提供咨询的律师是有责任约束的,自然他们也会重视给出的建议。从一开始找免费咨询,到后面委托付费咨询,感觉大部分免费咨询质量都很低,付费咨询恰恰相反,而且很有耐心,考虑很全面,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沈靖志律师,都是离婚律师里面做的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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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崇明横沙岛登记结婚去哪办离婚手续

那就去当时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啊!

离婚的途径: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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