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离婚案件二审会当庭宣判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以及离婚案件二审会当庭宣判吗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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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涉及财产(父母的财产有争议),现在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不服其中财产分割该怎么办?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因此判决书已经生效。但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再审,但再审期间,原判决书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离婚一案一审已判决,对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我不服,请问上诉到二审法院是二审法院重新判吗?

1、一审法院属于事实没有查清,二审法院会发回重申的。

2、你和孩子生活的时间较长,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你应该向法院出示下列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因为债务关系,可以向二审提出延缓审理吗?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之间到了非离婚不可的地步,虽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就能够快速断绝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前提是要处理好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之间对财产分割存在异议,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更直接。

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案件中,也有些夫妻在一审中无法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提出二审。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因为债务纠纷无法处理,应该向二审提出延缓审理。对于没有分割的财产,当事人要有新的证据,并足够推翻原判决的,可以在发现此财产之日起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此期限,那么法院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

在法律中,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无论什么样的案件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算是最终判决。这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权利的保障。夫妻离婚的时候发现对方隐瞒或转移等方式转移本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财产保全。

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法院会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只要作出裁定后就会立刻执行财产保全。

当事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没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法院就会解除财权保全。所以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出现问题,应该在财产保全期限的三十天内完成。

所以二审延缓审理并不是没有期限的,不同种类的财产保全的期限也会有所不同,采取保全措施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如果到期没有续封的话,保全措施就会失效,因此,最好在期限满后的三十天内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及时安排。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的二审判决需多长时间?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 离婚 案件 二审 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般是因为 证据 不清,会对财产部分重新调查判决。 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 申诉 ,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你仅仅是对财产分配感觉不太合理,建议你还是不要走申诉程序了,意义不大,如果你有财产没有查清或认定错误的不服,可以走申诉程序,或者看是否符合可另行起诉的情况,比申诉要容易。 二、 离婚财产分割 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 财产分割 问题违反了自愿原则及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调解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 立案 审理;如涉及调解书中未作处理的 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应另行起诉。 2、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是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于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对于没有分割过的财产要求在当事人发现此财产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 诉讼 ,超过此期限的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 1、提出申诉 根据最高法院"逐级申诉"的原则,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应向终审人民法院审查提出。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上级法院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法院应当受理。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裁定再审。 2、递交材料 提交 再审申请书 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并提供与案件当事人数量相同的申诉状及证据副本。 提交原一、二审 判决书 、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提交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全部证据,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 证人 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和申请书。 申请再审或申诉材料不全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告知当事人应补充的材料 有很多 离婚纠纷 案件都是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单独的进行审理的,总而言之,二审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做处理肯定是有原因的,具体的原因法庭会当时就告诉涉案的相关人员,主要就是原被告双方。只要案件已经受理了,无论如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迟早是会下来的。

离婚了财产分割不合理还能上诉吗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共同财产的问题而闹上法庭,结果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跟自己所想的出入太大了,觉得对方根本没有权利瓜分自己这么多的财产,就会提起上诉。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民事案件从收到判决的次日起算十五天,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一天;法律规定上诉可将材料递交到原审法院,也可将材料递交到二审法院,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将材料递交到原审法院,通过原审法院上诉到二审法院。

当然一审的判决的效力就处于一种未决状态。因此,关于离婚的效力,因为财产问题的上诉而中断,不能生效。最终结果就看法院二审的裁判了。

离婚一审已经判离,现在对方对财产分割不服上诉,二审不会不判离了吧?

这个不会,因为对方只是对财产分割不服上诉的,而不是对离婚不服上诉,所以法院只会对财产部分作出判决的。但是因为离婚作为一审的部分判决内容,因为对方的上诉而未生效,所以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只能等二审判决出来后,双方的婚姻才会解除。

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离婚财产的分配不均在实际的生活中经常出现,所以自己需要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在法律的基础上自己问题的解决就会较为简单,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会有不少的纠结,因为当事人双方如果有了较好的协商就不会出现此类问题,利益冲突会导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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