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继承公证处

以下内容信息是由(背飞鸟婚姻网www.wjpfk.com)是小编为大家从网络上收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带去现场,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范围:配偶、子女、父母。

2、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被继承房屋的房产证。本人代理家属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供被继承房屋的原始买卖合同确定被继承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同的性质会导致第3项中法定继承人变化。这里的性质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可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常口信息,注销原因一栏有:因死亡注销。如已经死亡的继承人年岁较大,出具不了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可以找两个60周岁以上证人作证证明死亡事实,证人不能为被继承人(即不能与被继承房屋有利害关系)。死亡证明丢失的,公证处可出函去疾控中心调取。

4、全部合法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会出函,拿函去相关部门调取)

一般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事档案保管部门或者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证明须列明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须在证明上注明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尽可能提供原始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5、没有遗嘱,法定继承需要另作协议或放弃继承。

以法定继承方式办理继承公证。须由所有继承人拟定协议或由指定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现场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弃权声明,或者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所需费用:按被继承房屋的面积收取公证费用,80元/平方米。调查等费用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收取。

上海市公证处热线电话是多少

上海市及各区公证处热线电话及地址如下:

市公证处:凤阳路660号,62154848

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15楼,63180780 ,63278500,63277687 ?

徐汇区:永嘉路697号,64310286,64370473,64319593

长宁区:长宁路1055号5楼,62126314

静安区:胶州路58号底楼(接待处)32180616,62585876,62159911

闸北区:共和新路688弄1号4楼,56306077,56639479,56629657

虹口区:四平路421弄20号2楼,65074096,65075011,65071469 ?

闵行区:莘建路132号,64980260,64980250,64980210

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兰村大厦,58895933,58895930,58396060 ?

扩展资料: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参考资料:公证处-百度百科

上海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现在很多人咨询房屋继承公证程序的,对于公证的程序问题还是比较简单的,前提是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可以顺利的办完公证手续的。那么,上海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上海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我们来看看我的介绍吧。

现在很多人都在咨询 房屋继承公证 程序,其实有关公证的程序问题还是比较简单的,前提是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可以顺利的办完公证手续的。那么,上海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上海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我们来看看我的介绍吧。

一、上海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

1、 房产继承过户 应先到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 手续,再到 房产交易中心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继承公证需要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 等。

2、需要注意若是 房改房 、 经济适用房 的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如果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上海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涉及 房地产开发 的,提交 土地使用权 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2、涉及房地产 预售 、销售的,提 交房 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明;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权证明。

3、当事人申办 房产公证 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房屋买卖合同 、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就是我关于上海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上海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介绍,我们知道,现在房产继承过户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希望对于上海的朋友们继承房屋有一定帮助。

公证处房产继承公证

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 由被 继承 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现 上海 每个公证处都可办理,并不局限于房屋所在地) 一、公证处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 法定继承 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 身份证 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代理 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 继承人 的 死亡证明 ; 5、 法定继承人 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 证人 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遗嘱继承 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 遗嘱 书; 3、有 遗嘱执行人 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 契税 、 印花税 ”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 房屋所有权 证》更名手续。 原来办理 房产继承 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 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 继承权 ,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 立案 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 房产证 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上海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1、证明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80元,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受益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8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1、继承人可以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即继承人持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是持有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文书,到被继承人的房屋登记所在地的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房屋变更登记即可。2、在登记本上所有权人变更后,向申请变更登记的人颁发新的不动产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你还有上海市房产继承公证处和上海市房产继承公证处官网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背飞鸟婚姻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上海律师调解离婚纠纷
  • 上海离婚纠纷一方在监狱
  • 上海离婚财产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