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方式之一,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在去世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但是也有很多人对遗嘱继承并不是很了解,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什么是遗嘱继承,它和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呢?
(一)遗嘱与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二)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1.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2.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
3.遗嘱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由被继承人遗嘱指定;而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以上就是有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知识,当然,这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如果想要订立遗嘱,还必须了解不同类型的遗嘱的具体要求,只有符合要求才能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生效的遗嘱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有其他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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