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离异的孩子

抚养离异的孩子

1.哺乳期儿童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间抚养孩子的原则是跟随哺乳母亲。“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最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考虑到婴儿的生长发育,离婚后,所有哺乳的孩子都应由哺乳母亲依法抚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孩子出生后没有母乳喂养。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孩子的教养?司法解释规定,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她也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第一,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其子女不宜与她生活在一起;二是母亲有条件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但父亲要求子女与他生活在一起,这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第三,由于其他原因,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孩子,或母亲的不良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入狱后不可能抚养孩子等,孩子无法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该条还规定:“因子女哺乳后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应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有争议时,法院应进行调解,并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通过协议解决争议。在双方自愿并依法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亲抚养或与母亲一起生活的前提下,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轮流抚养。法院可以允许上述解决办法。

如果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到父母能力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做出适当裁决。然而,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优先权:

(一)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母双方就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与父亲或母亲发生争议,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父母双方都要求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住在一起。然而,如果孩子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而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他们的孩子照顾他们的孙辈,他们可以被认为是他们的孩子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优先条件。

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应该允许父母轮流抚养孩子。父母双方可能同意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中的一个住在一起,并且抚养方将承担所有的儿童保育费用。但是,如果证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子女所需的费用,从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则不允许单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用的要求。

儿童抚养所有权的变化。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他们可以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改变

(二)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且对方有能力抚养他;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父母双方同意改变抚养子女的关系,应给予许可。此外,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拒绝抚养子女,一方可以首先决定暂时抚养他们。

3.其他规定

应当指出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改变抚养子女的关系,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单独提起诉讼。这是因为:这一新情况下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而是在原离婚案件处理时不存在(或已经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出现了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判决和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因此,应当作为新案件单独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北京律师所团队律师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