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抚养子女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变更依赖关系有四种法律情形:

判断儿童监护权的归属是基于有利于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如果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应当改变子女的监护关系。因此,离婚后,抚养孩子的关系可以改变。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有权要求改变抚养子女的关系:

(一)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且对方有能力抚养他;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同意改变他们的子女抚养关系,应给予许可。

第二,法院处理改变扶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妥善解决抚养子女问题。据此,对于改变抚养子女关系的诉讼,法院不仅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照顾10岁以上子女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儿童监护权的原则是保护儿童的利益。如果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应当改变子女的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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