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男女双方必须都同意。
结婚不满一年,怎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确实是出于双方自愿、而且对子女问题、财产和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应持:1、本人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以3、单位证明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离婚登记手续;经调解无效,执意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协商签订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协
议书。
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愿意离婚;
2、双方离婚的原因;
3、对子女抚养的协议;
4、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帮助;
5、财产及债务处理的协议。
如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或因一方不自愿离婚的,可到法院民事庭申请判决。女方在怀孕和分娩后1年内,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不予办理;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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