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6条规定,如果离婚是在下列情况下造成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男人有外遇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然而,在实践中,除非存在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和重婚等因素,否则很少决定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离婚是由婚外情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将不予支持,只有无辜的一方会在财产分割时得到照顾。
即使我们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高达5万元。此外,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过错程度和过错方的负担能力来考虑赔偿。具体的补偿金额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一般城市很少超过1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