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带什么。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请参考所需程序的法律依据。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离婚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同意签署《离婚协议》,然后要求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配偶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在处理时,我们将收回您的《结婚证》,并向您发出《离婚证》。离婚诉讼到此结束。另一种形式是两个人不能达成协议,所以不能签《离婚协议》,双方不能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是希望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惯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准备的材料包括两份民事诉状,原件和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都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以及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如果你有孩子,你还需要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如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还应提供财产证据。
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1.户籍;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券处置等问题上的共识。5、以底色正面彩色免冠2寸单幅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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