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在北京,外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异地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如下:(1)双方应提交在北京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和文件;(二)婚姻登记员应当查验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中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和他们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员面前签字;(6)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充当宣誓监护人。配偶各一份,婚姻登记处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双方提交的证明、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八)出具离婚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双方已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现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区分两种情况。一、一方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另一方应向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居住一年,应视为有经常居住地,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延期材料:办理手续1、受理1、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由登记机关提供);2.婚姻登记员应主持宣誓并签字。二、审查1、审查文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信息。三、登记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参考:百度百科-离婚程序

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申请离婚证书吗?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主动与外国人离婚,并要求大陆居民在中国大陆主动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扩展规定:第41条离婚时,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债务应共同支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者财产归双方所有时,双方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住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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