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的依据是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第四十条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在知道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者财产归双方所有时,双方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住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离婚导致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出轨如果有第46条规定的任何情况,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第《婚姻法》号法律第17至19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并以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以协议为准。一方的特殊财产归自己所有。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第二,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第三,利生利生的原则。四、权利原则不得滥用。五、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中所有财产的消耗、损坏或损失,对方不予赔偿。关于照顾无辜一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认为在离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遵守这一原则。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补偿离婚中的无辜一方,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因此,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再需要坚持照顾无辜一方的原则,否则可能导致利益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