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到民政局办理什么离婚手续?民政局可以在正常工作日办理离婚。zd的程序如下:1 .准备离婚材料:
(1)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我的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4)双方照片
2、离婚男女共同向一方有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指纹。
4.双方愿意在离婚协议中签署协议内容(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或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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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明、协议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自愿离婚要求双方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如果允许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1.户籍;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券处置等问题上的共识。
5、用底色正面彩色免冠2寸单照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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