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生活中,人们或多或少需要经历一些风暴。婚姻中最难得的事情是遇到一个你喜欢的人,相爱并互相帮助到老年。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幸运的。有些人在婚姻中筋疲力尽,最终走向离婚。那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呢?以下是离婚法律网的小编辑的简介。
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1)程序
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一方非现役军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到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常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双方应共同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不得委托申请。
3.当事人提供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应当齐全。
3.双方均不属于限制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文件和资料
1.双方都有有效的户口簿或有效的居住证;
2.双方均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持有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
4.双方的离婚协议,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离婚协议双方共同拟定一式三份(在处理现场签字);
5.双方应各提交两张2英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彩照。
6、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应提交: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 《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居民身份证》和其他军事身份证件;
《结婚证》 .
二、离婚的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二)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治疗无效,或者明知对方婚前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对方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经长期治疗无效的。
3.在婚姻登记过程中,一方欺骗另一方或以欺诈手段欺骗《结婚证》。
4.包办婚姻、商业婚姻、由已婚一方立即提出的离婚,或者尽管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但他们还没有建立夫妻关系。
5、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没有和解的可能,或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又分居1年,彼此不履行夫妻义务。
6、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有过错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罚,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有过错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没有和解的可能。
7、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8.一方喜欢安逸,不喜欢工作,有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未能履行家庭义务,经反复教育仍拒绝改变,从而使夫妻难以生活在一起。
9、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监禁,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0.如果一方当事人的下落两年不为人知,另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并在公告后发现没有下落。
11.另一方不理解对方的虐待或遗弃,或者对方的亲属经教育后虐待或粗暴对待对方的亲属。
12.由于其他原因,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账簿;
2.居民身份证;
3、0103010;
4.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在财产、婚姻等问题上的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