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港澳同胞是指具有港澳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婚姻登记条例》对夫妻双方都居住在香港、澳门的香港、澳门同胞,对香港、澳门居民与内地居民的离婚程序有具体规定。
港澳同胞身份的确定
确定港澳同胞身份应注意两点:一是必须具有港澳居民的身份,即必须持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 第二是要有中国国籍。一些香港、澳门和中国居民持有外国护照,如英国或葡萄牙属土公民的护照。根据我国政府分别与英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达成的协议,他们仍然是中国公民。
港澳同胞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夫妻双方在港澳定居的港澳同胞离婚:
丈夫和妻子最初都在内地结婚,后来定居在香港和澳门。
因特殊原因,双方可以向内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婚姻登记地、原结婚地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2)港澳居民与内地居民离婚:
港澳居民与内地居民离婚需在内地办理。双方自愿离婚并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的,应共同向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内地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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