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边肖为您安排了双方约定的离婚程序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核心内容:
1、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核对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解释了婚姻法中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离婚的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
5.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员面前签字;
6、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充当宣誓监护人。配偶各一份,婚姻登记处一份。
7.婚姻登记员应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明、离婚登记声明和离婚协议。
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员应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书。8、出具离婚证明。
离婚证的发放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核实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向;
(二)告知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书后的法律关系、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及其义务;
(3)见证方亲自签署《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方证书或指纹栏;如果当事人不能写他的名字,他应该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公章,表明双方已经离婚,证明无效。婚姻登记处。被注销的结婚证应当退还当事人。
(5)离婚证书应发给离婚双方,并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书,解除夫妻关系。
双方都同意离婚,则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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