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离婚起诉书实际上是指离婚起诉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民事公诉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起诉。精华阅读:离婚起诉书提交后还要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七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拒绝接受裁决,他可以上诉。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点击阅读
一、在离婚程序中,如果一方是华侨(被指定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国内公民,一方是华侨,另一方是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财产处理协议的,应当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财产处理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中国(内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程序中双方均为华侨
夫妻双方都是华侨,在中国离婚,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向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属或者律师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必须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最初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并且在申请离婚时没有争议,他们可以向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双方如有争议,应在出国前向最后居住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离婚程序中,一方是海外人士(在外国定居超过6个月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居住在该国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该国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在出国前共同向一方住所地或出国人员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如有争议,可向其中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双方都是出国人员。
如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为自愿离婚,且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达成一致,双方应共同向原婚姻登记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双方在该国离婚,他们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返回该国办理离婚。
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如果配偶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要求在中国离婚,双方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