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协议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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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什么案由?

一、离 婚后财产 纠纷是什么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 共同财产 。 离婚 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 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 夫妻财产 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 协议离婚 时达成了 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三、对于一般 离婚纠纷 案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理解: 1、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 离婚协议 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 强制执行 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 2、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 子女抚养 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 离婚财产分割 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实际证明才能进行合理分配,不得随意违背事实依据将部分财产占为己有。同在双方当事人在办理 离婚手续 时也需要满足 离婚条件 才可进行办理,办理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到当地进行办理。

离婚协议书财产纠纷应当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国家的 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进行办理 离婚 时应当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就有许多人不知道怎样分配的。那么, 离婚协议书 财产纠纷应当如何有效处理呢?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分配的财产应当夫妻的 共同财产 ,包括金钱、房产以及其他产权。 法院应认定全部为婚后 夫妻共同财产 。 一,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财产 : (1)一方的 婚前财产 ;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主要指双方有约定的财产). 对于 离婚财产 的分配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好各自的所得,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从而反复进行离婚案件的 诉讼 过程。在夫妻关系的处理过程中也应当理性看待,切勿因为双方的利益而发生口角争议。当然在离婚时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和相互理解是最可行的方式。

离婚财产纠纷该怎样办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应该协商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中双方如何处理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纠纷发生后,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据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之后还有财产纠纷吗

有。 1、一方不履行 离婚协议 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 离婚 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 诉讼 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 协议离婚 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 婚姻法 的 夫妻财产 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 债务 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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