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法

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离婚后财产纠纷适用民法典还是婚姻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背飞鸟婚姻网(www.wjpfk.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现在离婚的人数是越来越多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下面看看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1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是什么

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2

一、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如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离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时效的限制。如房产已经被男方卖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卖出房产后的房款,但对要求分割房款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卖出房产后两年内行使,否则丧失胜诉权。

二、离婚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这种时效规定有悖于民法的一般原则,前后条文也不一致,在实际生活中亦不尽合理,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而司法解释强调的是“离婚时”或 “离婚后一年内”而不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的当时或一年内。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不一定能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诸如因家庭暴力、虐待等造成身体器官的损伤在离婚时或一年内没有发现的,一年后诊断出来的,能否提起赔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规定又是“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法条之间不一致,在司法实务中难以合理地操作,不能有效保护受害方的利益。因此,从有效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和法条间的协调角度出发,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应改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在离婚时或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在离婚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之诉,逾期提出诉讼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上不予保护。

不管是因为什么纠纷而提起的诉讼,都应该注意相关的诉讼时效,对于离婚纠纷同样是如此。而根据上文的介绍,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3

一、离婚后分割共有财产

1、一方有侵害夫妻财产共有权的行为,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两年诉讼时效(按照《民法总则》一般规定为三年,存在不同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现修改为三年,此处是否应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小卖部支持应当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观点,网上查阅资料及案例后发现实践中仍然存在争议,这是旧的特别法与新的一般法之间的冲突,暂无定论。

2、请求分割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诉讼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只要一方不存在侵害夫妻财产共有权的行为,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的,就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1、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年除斥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请求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三年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一直未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后一方起诉请求对方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

3、分割基于原夫妻共有财产而形成的新的财产部分——一年除斥期间

双方在离婚时明知有未分割的财产而约定不予分割的情形,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基于原夫妻共有财产而形成的新的财产部分,已不再是婚姻法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只能按照约定或一般的财产分割进行处理。若就此发生争议,则属于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处理,适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一年除斥期间。(引自参考资料,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 268页)

三、其他

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财产价值如何确定?

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既包括离婚协议中末涉及的财产,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及伪造债务侵占的另一方的财产法。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财产价值以处理时的市场价值确定;若属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财产价值的确定可适用“就高”原则,即离婚时财产的市场价值高,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处理财产时的市场价值高,以处理财产时的市场价值确定。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年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

提起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婚姻法年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另外,还有人想问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新婚姻法年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房子,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婚姻法年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

1、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年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

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夫妻共产,一般来讲夫妻共产,应当均分,但是民法典婚姻编,对于财产分割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比如:1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方隐、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当然在分割时,还会考虑房屋出资来源、偿还情况、房屋居住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判决。千万别签离婚调解书。

[依据]《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新婚姻法年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房子

___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____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不予支持。

____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民法典对安置房的交易。

____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____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四种婚姻趁早离婚。

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2、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年离婚有财产纠纷的,还是要根据以前的婚姻法进行分割。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满足三条必离婚。

新修改的婚姻法同时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的费、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新婚姻法房产加名。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对夫妻约定财产作出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女人最狠的离婚策略。

此外,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由于增华离婚律师团队整理,望采纳。

以上就是与婚姻法年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相关内容,是关于婚姻法年新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房产的分享。看完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财产分割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以下是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内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关于房子归属的提醒: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对于离婚时,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理。婚后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部分,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婚姻法离婚后财产纠纷内容有哪些?

在婚姻法当中,离婚后财产纠纷内容一般的是植村婚后的财产,两个人才能共同的分割。

2021年离婚财产分配,2021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提起2021年离婚财产分配,大家都知道,有人问2021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另外,还有人想问结婚3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离婚后,男方继承父母房产,女方还有分割权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1年离婚财产分配

1、年离婚财产分配: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前可以协商一下,如果对财产分割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通过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则按婚姻法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分居 不联系 不离 拖着。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应判决。

2、年离婚财产分配:结婚3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离婚后,男方继承父母房产,女方还有分割权吗?

3、年离婚财产分配:离婚后,男方继承父母房产,女方还有分割权吗?

要看男方应当继承父母遗产的时间节点,如果是在离婚前,男方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离婚时尚未分割。

根据《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有多少生完孩子就离婚的。

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遗产已经进行实际分割,女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离婚后财产纠纷,对已经分割完毕的遗产向请求分割。

但可以分割的前提是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男方父母在留遗产时明确表示由男方个人继承,那男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无论是在婚内还是离婚后都无法请求分割。

——家事法苑团队刘海娜律师女方不吃亏的离婚协议。

4、年离婚财产分配:的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般都会平均分割,然后也会考虑到照顾子女以及女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会遵循平等的原则,然后也会尊重当事人的相关意愿。

就是关于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后两个人这些财产是平分的结婚之前的一些房产谁出的钱这个钱就是谁的。离婚新规,4种财产归男方。

首先就是双方在离婚之前需要进行协商,如果对于财产分割意见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相应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话,需要按照婚姻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是相应的资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

以上就是与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相关内容,是关于2021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的分享。看完2021年离婚财产分配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法和离婚后财产纠纷适用民法典还是婚姻法的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帮助,请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解答。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上海离婚纠纷彩礼赔偿
  • 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姻法
  • 上海离婚之后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