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诉讼离婚财产纠纷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诉讼离婚财产纠纷,以及诉讼离婚有财产纠纷时怎么办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宝山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哪家好?

其实这个财产纠纷涉及到离婚,所以说比较复杂一些,但一般的律师都能解决的,好的律师,她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还有其的债务,谁的经济条件好一些主动多承担一些

上海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上海 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 的原则是什么? (1)明确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前提。 离婚 时, 夫妻财产 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 分家析产 ,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 共同财产 ,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3)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A、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 债务 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B、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C、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D、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E、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F、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 一、婚前 购房 1. 婚前一方购房、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 房产证 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应明确产权,为婚前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新 婚姻法 生效后,该规定已失效)。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就完全取得了该房屋的物权。根据 物权法 的精神,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完全归购房一方所有。对于上述房屋在 离婚诉讼 中不予分割。 2. 婚前一方购房、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一要明确产权,为支付首付款并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二要明确权益,虽然房屋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权益,即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 工资 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但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 婚前财产 ,则该部分还贷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要明确债务,因为这种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剩余的 按揭贷款 也属于一方的 个人债务 。 比如夫妻一方婚前以1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首付50万元,贷款100万元,2011年夫妻双方要离婚,该套房屋市价为380万元,已还贷款60万元,未还贷款为40万元,则该套房屋夫妻未购房一方可以分得(60÷2)=3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未取得房子的一方30万元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归还未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 婚前一方购房、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一要明确产权,目前上海法院的实践多认为系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屋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就应当是 婚后财产 ,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种情况。毕竟,财产期待的权益是在婚前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婚后取得产权证这一事实决不意味着婚前个人财产转形式上在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二要明确权益,虽然房屋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要明确债务,因为这种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剩余的按揭贷款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4. 婚前双方购房、支付首付款、房产证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的分割 实践中还会出现以下情况:男女恋爱期间感情不错,婚前商议 买房 。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到离婚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即使另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其出资行为,法院会认定该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无法判决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的。因此,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这一问题上一定要慎重,以免今后发生纠纷。但另一方有 证据 表明双方是以 结婚 为目的购房并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出资行为的,应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房产证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一要明确产权,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二要明确权益,虽然房屋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要明确债务,因为这种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剩余的按揭贷款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1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 婚前双方购房、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要明确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父母的出资行为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同时也表明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因此不管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要明确债务,因为这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按揭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在分割财产时应将剩余的按揭贷款扣除。 比如夫妻双方于婚前以1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首付50万元,双方父母各出资25万元,贷款100万元,2011年夫妻双方要离婚,该套房屋市价为380万元,未还贷款为80万元,则该套房屋夫妻双方的权益为380-80=300万元,夫妻双方分别可以分得(300÷2)=15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未取得房子的一方150万元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归还未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7.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的分割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婚姻家庭 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二、婚后购房 1. 夫妻婚后购买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要明确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管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二要明确债务,因为这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按揭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未取得房子的一方扣除剩余按揭贷款后的实际权益的一半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归还未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形。因为双方父母的出资行为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未取得房子的一方扣除剩余按揭贷款后的实际权益的一半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归还未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 双方购房、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房屋的分割 对于上述房屋的分割一要明确产权,如果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配偶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第5条之规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处分,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人明确表示向乙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二要明确权益,属于第一种情形的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第二种情形的夫妻双方共同房屋的权益。三要明确债务,属于第一种情形的剩余按揭贷款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第二者情形的按揭贷款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未取得房子的一方扣除剩余按揭贷款后的实际权益的一半并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归还未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4. 婚后购买、产证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的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家庭共有财产,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 房屋所有权 问题,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5年第3期问题六答复,应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 鉴于未成年子女未出资,也不承担还贷义务,在处理房产权利时可适当调整子女所得的比例。 5.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之规定,对于上述房屋应当认定为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其他房产分割纠纷 1. 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21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2. 涉及他人房屋的分割 夫妻双方与他人(未成年子女除外)共同所有的房屋,应该另案处理,但若案外人仅享有居住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的,不影响该房屋在离婚诉讼中的分割。 3. 婚后与用人单位签有服务期协议的一方通过福利、补贴等方式取得产权房的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福利、单位补贴取得产权房,但同时与用人单位签有服务期协议的,由于该方对此房的获得具有较大贡献,且其将来择业的自由会在服务期内收到限制,因此,夫妻离婚时,因服务期问题导致房产权利受影响的事实尚未发生的,对该房产的分割应考虑尚存服务期的长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适当多分给签有服务期协议的一方。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上海 诉讼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很详细具体的,一般在进行财产分配起诉受理时,首先需要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其次财产分配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承担多少?

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费用三、财产保全费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费用四、财产评估费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费用五、法院执行申请费在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并不代表您的离婚花费支出已经到了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按照规定,这个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谁来“埋单”。知识总结:以上就是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的全文内容,离婚诉讼费用主要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规定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离婚案件,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离婚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的离婚诉讼费并不仅仅只有一两种,具体包括了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案件受理费等等。在不同的离婚案件中,根据涉案金额的不同,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诉讼费不同。夫妻离婚在财产有纠纷的情况下,通常会请律师打官司进行自己财产的维护,所以在请律师的过程中就会有一个关于财产纠纷的诉讼费,其中包括的诉讼费类型繁多,其中有法律案件受理费、律师案件代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等。所以就需要当事人提前咨询好。

上海的处理离婚财产纠纷 哪个律师更好?

选择律师,也要实事求是。

一要看案子本身的难易程度,二要看自身的经济实力。

在全国50佳律所或是全国十佳律所中,都有上海的律所身在其中。

这些知名律所,愿意接手的案件都有自己的标准,而且,律师费极高。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够找到这些律所代理,也并不是所有的委托人都能够付得起知名律师高昂的代理费。

另外,在县区级法院审理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与中院审理或是高院审理的,代理费的差距是很大的。

依据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律所和代理律师才是最实际的。

一般情况下上海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律师 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 一审 及 二审 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二、法院收取 离婚 案件的标准: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 诉讼费 。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起诉 离婚律师费 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 北京律师 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 额不大,目前 北京 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 代理 ,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 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 定金 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 共同财产 ,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 夫妻财产 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部份风险代理。 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 财产分割 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 离婚问题的解决,肯定会涉及律师的帮助,但是律师的帮助并不是无偿的服务,一旦自己寻求有关的律师服务,那么就不会少了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解决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离婚原因的知晓,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自己权益的维护。

上海虹口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 上海 虹口区 离婚财产分割 纠纷 律师收费标准 是什么? 上海虹口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 代理 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 律师 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 律师函 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事案件的收费 民事案件 1、 一审 阶段(争议标的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 二审 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 申诉 )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 诉讼 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刑事案件的收费 1、一审阶段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由于各种 离婚诉讼 的具体案情不同,比如争议财产数额大小、争议案件事实难易等问题离婚 财产分割律师 费用也会根据案情的难易程度而增减,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通常 财产分割 的纠纷涉及的内容非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很繁琐,很多人选择由专业的律师代理。通常收费是没有具体的定价的,除了最低的代理费两万元之外,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主观的费用判断,争取以最优惠的价格达到当事人最满意的效果。

关于上海诉讼离婚财产纠纷和诉讼离婚有财产纠纷时怎么办的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帮助,请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解答。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上海诉讼离婚财产纠纷
  • 上海离婚纠纷孩子抚养权问题
  • 上海离婚纠纷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