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遗产分配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继承遗产分配,以及上海遗产房屋继承手续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一、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

遗产继承相关规定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二)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四)适当照顾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三、

遗产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怎么分配

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规则:

(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上海一男子离婚后再婚,他去世后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应该按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妻子、子女和父母三方平分财产,但要确认男子与前妻之间是否有共同财产。

上海男子离婚后分婚去世后的遗产应该按他留下的遗嘱进行分配,因为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他没有遗嘱,他留下的遗产则由妻子子女和父母三方平分,正常情况下前期没有分配遗产的权力,但这个男子如果与前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在他去世以后前期有权进行财产分割。

一、按继承法进行分配

上海男子离婚后再婚对他去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他在离婚的时候与前妻之间已经做了财产分割,在他去世以后前期不再拥有分配财产的权力,除非前期有部分财产与男子没有分割清楚,在他去世以后才能参与遗产分配。按现在的继承法可以知道妻子、子女和父母都有权继承男子的遗产,而且应该是三方平均分配。

二、按财产归属分配

男子离婚后再婚去世后的遗产应该按财产归属分配,特别是房子如果他名下的房产与妻子共同,就要平均分房子的1/2是它的遗产,而另外1/2是妻子的财产,不论是前妻还是现有妻子,都有拿回自己财产和权力,余下的遗产才能平均分给妻子、子女和父母。

三、遗产分配原则

遗产分配时应该先分配财产,确定男子名下的遗产有哪些,再确定继承人,同时还要确家他与前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他的亲生子女和非亲生子女有几个,在分配遗产时,应该向亲生子女和父母倾斜,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但不能像亲生子女一样平分遗产。

上海男子离婚后再婚去世后的遗产如果不知道如何分配,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分割,也可以子女、妻子以及父母三方一起协商,拿出合理的分配方案。

遗产继承要怎样进行分配

继承的份额,要看其父亲有几个 法定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几个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均等。子女是 合法继承人 有同等继承权。如果其父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如果没有特别原因,继承人 继承的遗产 份额应当大致相等。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后者一般均分。 1、有遗嘱则依照遗嘱;如果男方无遗嘱,则有权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有权按照第一顺序继承。继承第一顺序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人平均分配 被继承人的遗产 。 2、父母、子女、配偶均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享有均等份额。与男方的妻子、父母份额一样。母作为子女的 法定代理人 ,要求继承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因其之间是以血缘为联系。如父母去世,有遗嘱的,在不 违反法律规定 的前提下, 按遗嘱继承 ;若无遗嘱,则按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孩子对于父母亲的继承权不因夫妻离婚而丧失有权继承,具体份额看有多少法定继承人可以参与继承子女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均等子女有权子女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作为父母的亲身子女,属于婚生子女也好, 非婚生子女 也罢,对于自己亲身 父母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都是享有继承权的。而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存在,并不会受到父母婚姻关系的影响。不过,在父母离婚之后,由于他们已经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对于其中一方的遗产,另一方就不能再以合法配偶的身份进行继承。

上海房产遗产继承需要什么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2‰,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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