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继承第一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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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配偶、子女是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其遗产。

法定继承中,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咨询或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127 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是哪些人

公民在死亡后,其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法定继承中,分为第一继承顺序,和第二继承顺序。下面一起来看看遗产继承第一顺位是哪些人。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第一顺位是哪些人的全部介绍了。

上海一孤寡老人的遗产由侄甥辈继承,《继承法》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

《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规定在《民法典》继承编。

《继承法》于2020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时失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作为新法其法律规定内容将代替《继承法》这部旧法。这一点在民法典最后也有明确规定。

侄子外甥的继承权并非直接继承权,而是代位继承权。很多朋友可能只知道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颁布并使用了,但是具体内容是什么并不清楚。《民法典》一共六编,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而有关侄子外甥有继承权的规定在继承编第1128条。该条的上一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侄子外甥的,也就是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利,只有在侄子外甥的父母,也就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侄子外甥才有权利代替自己的父或者母享受继承权利,这也就是代位继承权。

法律做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公民财产尽可能的传承下去。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的家庭是失独家庭的同时也没有父母、配偶,这部分人如果去世则由自己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财产,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如果所有继承人都逝世,那这个财产将变成无主物会被国家收回,因为社会发展出现无主物的情况越来越多,国家因此将可以继承的范围克制性的进一步扩大,以保证家庭财产能在家庭内部有效流通。

但是这种事情毕竟少之又少,大家还是要坚持通过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很多人看到可能会心生羡慕,什么都没有做凭空砸下巨额财产,这种情况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的,而且即便遇到也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依靠自己创造财富,否则再多的财产也会因为没有规划被挥霍的一干二净。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带去现场,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范围:配偶、子女、父母。

2、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被继承房屋的房产证。本人代理家属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供被继承房屋的原始买卖合同确定被继承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同的性质会导致第3项中法定继承人变化。这里的性质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可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常口信息,注销原因一栏有:因死亡注销。如已经死亡的继承人年岁较大,出具不了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可以找两个60周岁以上证人作证证明死亡事实,证人不能为被继承人(即不能与被继承房屋有利害关系)。死亡证明丢失的,公证处可出函去疾控中心调取。

4、全部合法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会出函,拿函去相关部门调取)

一般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事档案保管部门或者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证明须列明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须在证明上注明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尽可能提供原始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5、没有遗嘱,法定继承需要另作协议或放弃继承。

以法定继承方式办理继承公证。须由所有继承人拟定协议或由指定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现场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弃权声明,或者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所需费用:按被继承房屋的面积收取公证费用,80元/平方米。调查等费用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收取。

如果你还有上海遗产继承第一顺位和上海遗产房屋继承手续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背飞鸟婚姻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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