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家事律师教你如何保护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结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不因婚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姻生活中,婚前财产很可能会和婚后财产混同,这样一来如果离婚的话,对方可能就有权分割自己的婚前财产了。那么该如何保护婚前财产呢?上海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需要办理公证。

   二、签订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但出现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的情况或者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等,口头协议也成立。

  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3、财产描述要明确。避免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而导致协议无效。

  4、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很多情况下,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当事人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当然,只要婚前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使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5、男女双方必须签字并且注明时间。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

  三、保存好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

  一般来说,像汽车、房产、存折、公司股份等财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只要早于结婚登记日即可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例如,房产只需提供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需其他证据,便能轻易证明。

  四、婚前购买保险

  如果在婚前订立保险合同,如基金型保险合同、分红型寿险合同等,并且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且此后该保险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保险是否为个人财产还要看购买保险的缴费形式。如果是婚前一次性付清保费,则为个人财产;若婚后也有续交,则婚姻期间缴纳的保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只有在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且婚前缴纳保费才是属于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上海婚姻律师给大家介绍的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方式,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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