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次离婚诉讼,深圳离婚纠纷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二次离婚诉讼,以及深圳离婚纠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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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是什么?

第二次 起诉离婚 的技巧: 和平 离婚 ,选择法院处理不仅快捷,而且更具法律保障。 在我国可以通过两个机构进行离婚,一个是民政局,一个是法院。 通过民政局方式离婚,您就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离婚,但通过法院离婚,可以选择到户籍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居住一年以上可视为经常居住地)。如您户籍在江苏,但在 深圳 工作满1年以上,那你就在深圳法院处理离婚事宜就更方便,而且调解离婚,法院都有便民措施,如果不涉及大额财产处理, 委托律师 ,一天就可以办好。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要对方协助 房产过户 ,分期分割 离婚财产 、分期支付 抚养费 等重大事宜的,仅仅到民政局签订一份 离婚协议 不具有较好的法律保障,如果对方违约,还是要再打一次官司,如果通过法院处理,法院会以调解书的方式对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如一方违约,可以无需再 打官司 ,可以直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这样处理更具有法律保障性。 天下没有离不掉的婚姻,正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双方夫妻感情确认破裂,在法律上可以直接认定双方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2)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的。如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上述法定情形或没有 证据 证明上述法定情形,而且对方坚决不离婚的情况,第一次起诉法院有可能会不判决离婚,但天下没有离不掉的婚姻,正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可以在半年后再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就非常高。 人身保护令让你远离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 诉讼 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如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遭到对方的家庭暴力,在身体和精神上不堪其扰,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一并要求法院出具人身保护令裁定,强制对方保持距离,制止对方的家庭暴力行为。 孩子在你身边,是你争取 抚养权 的最大筹码。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除非一方有明显恶习、患有不重病、经济能力较差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之外,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或女方其实都是其法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没有根本性的错误判决。如果一方带着孩子一起生活,法院判决给该方的概率就极高,法院倾向于维护现状,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状况,而且这样判决不会发生关于抚养权的 强制执行 纠纷,会给法院和法官省很多麻烦事。 什么情形才能多分财产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 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对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罪 是争取多分财产的重要谈判筹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 结婚 或对外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如有配偶者如仅与他人同居或有生育孩子,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 刑事犯罪 ,需要判处 刑罚 ,如掌握对方重婚的客观证据,对方为了避免牢狱之灾,一般会妥协,这是争取多分财产的重要谈判筹码。 什么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因如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 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包含如下情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 抚养 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 赡养 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在离婚案件中,如共同债务认定比较困难,可以让 债权人 先提前诉讼,如上述债务在婚姻期间产生,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债务。 各种各样的房子如何分割 房子一般是离婚期间双方争议的重大财产之一,现在列举常见的房产分割情形:1、婚庆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如何分割房屋产权为归婚前购买个人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部分价值,由双方共同平分。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该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屋该如何分割该房屋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按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份额。4、婚内取得的房屋为没有 小产权房 屋、农民房如何分割广东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法院可以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处理。 如何全面收集证据 离婚案件中, 举证责任 分配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涉及 婚外情 、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常见的证据形式有:1、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2、手机短信。3、电子邮件。4、msn、qq聊天记录。5、录音录像。6、传真。7、书面证据。 离婚诉讼 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非常重的,所以其实前,建议咨询 律师 ,在律师的指导下组织扎实的证据。

深圳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一、 深圳 离婚官司 律师 费多少 离婚 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1%-2%左右。如果是二次 诉讼 ,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 离婚要花多少钱? 财产分割 : 夫妻财产 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赌博、 家庭暴力 、第三者等过错,另当别论。存款还好,如果股票被套住,要分割财产,就得准备“割肉”。房子价格定不下来的话,就请评估师定价,要付一笔评估费用。 汽车分割比较麻烦,也得请个评估师。家里有什么字画、古董想拍卖变现,还得支付给拍卖行一笔费用。黄金首饰也算家庭财产,如果非要一人一半,千万记得保存好发票。遇到金价上涨,太太还得贴钱买回自己挂在脖子上的项链。 诉讼费用 :法院的 诉讼费 ,财产不满1万元的离婚案子,诉讼费用是50元;如果超过,按照财产总额,收取相应比例的诉讼费。所以,很多聪明的离婚者提起 离婚诉讼 时,知道第一次离不了,就瞒报自己的财产,只交50元的诉讼费;等到半年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才真正报足财产。一般来说,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十有八九会判决离婚。 律师费用: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l%-2%左右。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 抚养费 :如果有孩子的话,一方须支付给带孩子一方抚养费用,一般是 工资 的20%-30%。 误工费用: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你准备好请两天的假。如果一方铁定要离,一方不肯离的话,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一方至少准备两个星期的时间来应付离婚。 离婚诉讼一般必要的开支为:律师费、诉讼费、房屋评估费、 财产保全 费,执行费等。一般律师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可以根据你具体情况和律师协商确定。 律师来帮助当事人进行辩护,当事人理应该给予一定的报酬,只不过,律师的辩护,涉及到当事人更大的利益,所以律师的收费,也根据财产案件涉及到的诉讼标的数额多少有关,或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的复杂程度有有关。

深圳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诉讼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1、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可以不 开 庭审理。

2、根据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庭,开 庭 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 认为不需要开 庭审理 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 殊情 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

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

再一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之间离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如果是两个人的离婚意愿不同双方会走到起诉离婚的地步,以下分享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

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1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2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能离吗

很多离婚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是就必然判决离婚了?

正确答案:未必。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离婚当事人就会问:离婚怎么这么难?我的婚姻难道永远离不了了吗?

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走程序3

诉讼离婚第一次能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如果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1)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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