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离婚律师,以及广东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深圳离婚哪个律师比较出名
- 2、深圳哪位离婚律师比较知名?
- 3、深圳专业离婚诉讼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
- 4、咨询深圳离婚律师
- 5、深圳离婚律师在哪里可以找,老公出轨了想找律师起诉离婚。
- 6、知名资深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哪个律师比较出名
张洁珊律师,广东深圳市人,祖籍潮州饶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律本科,自毕业从事律师行业多年,现系广东亿张箭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创始合伙人,并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
曾是深圳市都市频道法观天下栏目特邀嘉宾和值班律师,长期通过此栏目对于社会热点且涉法问题进行解答和点评;
深圳市都市频道第一现场、都市路路通特邀嘉宾律师;
曾是深圳市委信访局常年(多年)值班律师: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为来访群众解答疑问,并接受指派当任某些案件代理律师。
曾是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经验丰富,并参与多起社会影响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
曾是深圳市第一、第二、第三看守所值班律师,办理速裁案件,并解答看守所工作人员及来访民众法律咨询。
张律师多年的法律、律师工作生涯中成功代理并完成了大量诉讼案件,以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社会信誉取得当事人及所里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张律师通过长期的律师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巧,形成了严谨、认真、冷静、务实的工作作风。
张律师深深的感觉到作为一名合格律师不仅应该具备丰富的知识、广阔的信息源、敏捷的思维、雄辩的口才、冷静的头脑,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高度的工作负责态度和依法直言、坚持不懈的精神。
张律师奉行的执业理念:
勤勉:天道酬勤,案件有大小之分,但法律服务无厚薄之别,对每一件法律服务事务,不论收费多少,难易程度,都应急当事人之所急,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不能有丝毫懈怠。
诚信:诚乃诚实无欺,自己办不到的事,不能许愿;信乃踏实守信,承诺能办到的事,不遗余力地去争取。律师必须在全面了解分析法律事实的基础上,客观地向当事人介绍自己的分析意见,不吹嘘,不假装。
实效:实实在在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尽一切可能实现当事人委托目标,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办案成本。
张律师业务主攻:
房产、婚姻家庭、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行政诉讼等诉讼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合同、谈判等非讼法律事务;
温馨提示:
经验和品行,是您选择律师应该考量的两个必要要素!
非常懂得与各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能够较好平衡各方面关系处理好各类案件和纠纷。
深圳哪位离婚律师比较知名?
可以找深圳吴芳律师.
吴芳律师,深圳资深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应邀担任全国十几家著名法律网站首席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专家,为全国数万名网友解决法律咨询、排疑解惑,被评为最受网友欢迎的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专心致力于婚姻家庭法律的学习与研究,尤其是对与离婚有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建立了一支勤勉敬业的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团队,代理珠三角地区婚姻家庭纠纷1000多件,善于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获得了当事人的深切信任和高度评价。吴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将矛盾冲突化解到最小,获得了业界人士的高度赞誉。2006年被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评为南山区优秀法律工作者。
联系人:吴芳律师
职务: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
咨询热线:139 2650 9616 0755-2858 360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写字楼301室
深圳专业离婚诉讼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
深圳专业离婚诉讼律师:王平安律师
深圳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离婚律师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
律师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手机号码
律师擅长案件:离婚纠纷、离婚诉讼、离婚财产、房产分割
咨询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王平安律师
深圳离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离婚律师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
王律师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手机号码
王律师擅长案件:离婚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离婚子女抚养纠纷
深圳离婚律师在哪里可以找,老公出轨了想找律师起诉离婚。
第一,在深圳地区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离婚诉讼。但是,由于“百度知道”是一个答疑解惑的平台,根据“知道规范”规定,不允许带有广告宣传性质的回答内容,所以无法给提问者推荐具体的律师,律所。如果当事人想聘请律师代理其离婚诉讼,应该自行寻找。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知名资深深圳离婚律师
【2012年 深圳知名律师事务所汇总】
【双军律师】4001-060-186---------6680
【习军律师】4001-060-186---------2786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刘学钧律师】4001-060-186---------2304
法院工作十余年衡法酌理敬天爱人
【姚正光律师】4001-060-186---------2390
专注于:刑事辩护/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田春明律师】4001-060-186---------2354
中国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禄振强律师】4001-060-186---------5497
品牌律师刑辩专家房地产专业律师
【范春叶律师】4001-060-186---------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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