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结婚是被禁止的。 一类是有亲属关系的男女,另一类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关于亲属关系,你知道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吗? 我们一起理解如下。
一、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两种:
(一)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级各代亲属,包括父子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外孙之间。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外,血缘上与自己同源出生的亲属。 例如,自己同胞的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叔、伯、姑、舅、姨等。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自数三代以上的血亲,来自同一个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异母、异父在内的兄弟姐妹); 与源于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或与婶婶表兄弟姐妹之间; 来自祖父母的婶婶的表和叔叔的堂兄弟之间; 不同世代的叔叔、叔叔、阿姨、阿姨和侄子(侄女)、侄女(侄女)之间。 禁止近亲结婚是优生学的需要,也是民族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二、禁止结婚的病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病有两种:
(一)患有麻风病未治愈的人不得结婚。
)二)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婚疾病的规定只有这两种。 二是笼统的规则。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主要依据《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和指定传染病及相关精神病的检查。 由此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38条限定了这三种疾病的范围。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等医学上认为影响婚姻和生育的其他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的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的再现风险根据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此类患者经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不生育的,生育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关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上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明确规定。 通常,如果男女属于这两种亲属关系,法律禁止结婚。 如果想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律师网站上的律师。 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