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定需要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有重婚行为; 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而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还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以下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离婚时要求过失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一、离婚时要求过失损害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1、符合法定要求赔偿损失的,一方有重婚行为; 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而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还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九百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失。
二、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一切赔偿原则。 即离婚过错方造成被害人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应当全部赔偿。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赔偿。 这样,受害者可以向加害者主张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请求原则上应当在离婚诉讼一审期间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我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