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时是否能收回约定送给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如无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以下为背飞鸟婚姻网编整理的内容,请参阅1003.cn 、
离婚时约定赠给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能否收回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且是不必要的合同,只要不反对作为限制民事行为的能力者接受赠与,就应当视为赠与合同成立。 但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的生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生效。 不有效可以回收,有效的话不能回收。首先,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它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其次,赠与合同是一种不需要的合同,意思表达方式比较灵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默示形式。
再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是关于“能否回收离婚时赠送给未成年孩子的不动产”的知识。 希望更多的人知道,今后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情况复杂,背飞鸟婚姻网上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欢迎咨询法律。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