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
首先,起诉家庭暴力离婚的第一步是写一份离婚请愿书。
第二,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的证据。
3.将原准备好的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送被告住所地或者双方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到立案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法院审查是否受理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和支付诉讼费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等材料。法院安排了听证时间,并向双方发出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一个法定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以在法院前组织调解,或者可以先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在开庭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将签发民事调解文件。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调解不成功,法庭将继续开庭。
七、双方可以在开庭时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庭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和子女的财产分割抚养等。此时,法院可能决定离婚或不离婚。一般来说,法院将决定不与第一次提出离婚且不同意离婚的被告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无过失离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离婚是可以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