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在婚姻生活中因为家庭暴力而选择离婚,但当夫妻双方都有孩子时,孩子的抚养权利属于谁也是一个大问题。一旦双方陷入僵局,就可以进行法律调解。家庭暴力离婚能得到多少补偿?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对夫妇因一方的家庭暴力而离婚,无辜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期间要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了另一方的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上诉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过错方的侵权程度综合确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辜一方(受害一方)不仅可能要求医疗费用,还可能要求损失时间、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用等。如果一个人因受伤而残疾,他也可以要求残疾赔偿(残疾人生活津贴)和残疾辅助器具。有受扶养人的,还应当支付受扶养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证明,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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