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阅读:离婚民事诉讼
民事投诉原告刘XX,女,汉族,1976年2月7日出生,中国技术文化,住潭头镇。被告罗某,男,汉族,1977年8月5日出生,住潭头镇。索赔:一、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原审被告离婚;二、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应承担1万元的抚养费;第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点击阅读
更可悲的是,被告还在与他人调情,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诚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和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在一月份提出协议离婚。虽然双方都认为不可能和解,但被告不同意离婚。实践证明,这对夫妇分居多年,性格各异。被告未能履行夫妻之间相互忠诚和尊重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法和解。没有感情和关心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因为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感情基础,而且在多年分居后,继续生活在一起不再有意义。因此,结束这场婚姻是合理的。
儿子XXX一直和原告生活在一起,从小就被原告抚养。然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过他儿子的生活。
为此,原告根据《》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带着最美好的祝愿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x x x
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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